今天上午读完了弗洛姆的《爱的艺术》,这是一本小册子,大概花了我三天时间吧。书的绝大多数内容,在《为自己的人》中就已经讲过了,这本书只是强调了一下动机。即人之所以需要爱情,是因为人是孤独的,人有一种和其他事物结合、融为一体的倾向,以此来抵消这种孤独感。
人与他创造出来的物体结合,那么它是一个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工程师;与国家集体融合,那么它是一个狂热的民族主义者;与某个特定的人纠缠在一起(爱情的消极形式,例如施虐受虐的共生关系),是消极的爱情;人与每个人以成熟的形式结合在一起,是博爱;与他的爱人以成熟的形式结合在一起,就是两个人之间的爱情。
在「爱的实践」这一章节中,弗洛姆提到了,实践爱是每个人的体验,他能教给我们的,就是做好实践爱的准备。在他看来,在实践爱之前,以下几点准备是至关重要的:
克服自恋,不要将自己的想法投射到他人身上,导致自己一直在自说自话。要做到清醒地认知周围的环境和客观世界,更要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态度、情绪,这也就是爱的四要素中的「认识」。此外,结合我自己的情况,我补充一点,也不要自卑,不要盲从于某些权威,以至于失去判断力。
拥有合理的信仰(faith),或者说信心。对自己的信心是坚持自己人格的核心是不会改变的,如果没有对自己的信心,那么他人的看法就会成为我们体验自己同一性的基础。
我们信任自己,也具有同样的意义。我们意识到,我们的人格中有一个自我、一个核心的存在,在我们的整个生命过程中,尽管环境会有变化,我们的意见和感觉也会有所改变,但这个自我、这个核心却始终不变。这个核心就是“我”字背后的实体所在,它是我们确信自身一致性的基础。如果我们不相信自我的存在,我们的同一感就会受到威胁,我们就会依赖他人,而使他人的赞同成为我们与自我的同一感的基础。只有信任自己的人,才有能力相信别人,因为只有他才能确定他在未来和现在是一样的,因此,他在将来的感觉和行为也将和现在他所期望的感觉和行为一样。信任自己是我们有能力允诺某些事的一个条件,同时正象尼采所指出的那样,由于人是由他的允诺力所规定的,因此,信任是人类存在的条件之一。
——《为自己的人》
积极地活动。敢于运用自己的力量,实现自己的潜能,这是人道主义伦理学一直鼓励的行为。
弗洛姆认为,爱也是一种信仰,它是信仰的行为,他的原话如下:
爱一个人就是要献出自己,而不期待得到回报,但相信自己的爱一定会唤起对方的爱。爱情是信仰的一种行动,信仰少的人必定爱得也少。
正是因为弗洛姆认为爱是一种信仰,因此他才会认为,「人对自己有信心」,即一个稳定的人格同一性的构建,是至关重要的。他说「信任自己是我们有能力允诺某些事的一个条件」,而爱某个人或博爱是对自己的许诺——我对自己许诺,将来的我也会认同当下的我做出的爱的选择。
也许有人会说,如果相信自己的爱一定会唤起他人的回应,岂不是和舔狗一样了吗?我想这两者的区别是,后者忽略了爱的四要素,即关心、责任、尊重、认识,中的后两者。舔狗们只有关心和责任,却没有尊重和认识。并不是随意两个人都能够建立起亲密关系,只有双方都有足够的认识,属于两个人的爱才能继续发展。